学校党委制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任务分工清单

发布者:湖北科技学院发布时间:2021-08-24浏览次数:

湖北科技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实施清单式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优化校园政治生态,把政治建设贯穿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全过程,制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任务分工清单,以政治建设成效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清单主要包括十五个方面的内容,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治建设方面的学习。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坚定政治信仰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扎实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各级党校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课时量要达到总课时量的50%以上。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开展党的政治建设宣讲。

二、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及相关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规定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在确定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和制定政策措施时,自觉同党的政治路线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

三、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把党的政治建设与学校各项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在学校落地生根。健全完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督查问责机制,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并以适当形式通报。紧盯省委政治巡视反馈问题的深入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体制。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制定的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的党内法规。制定完善党委领导学校事业发展各方面重要工作相关制度。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省委教育工委和党委全会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功能,突出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导向,自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大力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五、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本领。加强政治能力训练、政治实践历练,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牢正确政治方向,防范政治风险,提升政治能力。定期组织各党总支书记和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清单,提升政治能力。贯彻实施全国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有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

六、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深入实施新时代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七、坚持和完善政治仪式。各级党组织在重大政治活动或重要庆典、纪念日等期间,举行相应的政治仪式。每年“七一”前后,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接受党史教育等党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过好“政治生日”。举行政治仪式要增强政治内涵,防止形式主义。

八、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或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政治文化氛围。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性教育基地集中接受教育熏陶。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教育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等腐朽庸俗政治文化。推进智慧党建。

九、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强化政治把关和政治管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制度,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双签字”制度,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坚持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推进干部选任机制改革,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追责问责。建立政治素质考察“亮灯”预警机制,完善干部政治表现全程纪实制度。

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融入改革发展工作各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每年结合党委重点工作考核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及不担当不作为,脱离群众、作风不实等问题,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促校风、带教风、正学风。

十一、建设廉洁政治。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整合各方监督力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廉洁政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十二、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切实担负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将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方面,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委强化引领之责,分类制定每年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提醒、约谈、通报。各单位要结合职能定位和工作性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

十三、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健全党委常委定期作形势报告、讲党课制度。落实学校党委常委联系教学院党总支和师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发挥“头雁效应”,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党群各部门要突出政治机关属性,彰显政治统领,带头学习党中央和省委有关政治建设的要求。

十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有关政治建设的要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并突出其权重。探索建立学校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学校党委把党的政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履职尽责考核内容,完善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着力从“五个维度”考准考实干部政治品德和政治素养。

十五、强化制度保障。坚持建章立制,充分发挥党内制度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出台规范性文件、印发通知、制定方案等要充分体现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学校章程中要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出明确要求。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等活动,抓好制度规定的宣传贯彻执行。增强制度意识,引导党员和干部熟知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制定实施学校防范化解党的政治建设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注重总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好经验,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上升为制度。

十六、加强监督问责。加强对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工作要求的督查问责机制。支持纪委按照党章要求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对有关问题依规依法追责问责。推进纪检监察组织规范性建设,持续深化纪委“三转”,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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