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定要求和省纪委监委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学校制定《湖北科技学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作用,实现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依据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有关规定和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完成以下工作。科学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职责分工及职务层级。规范纪检监察职责权限,校纪委依据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察专员办公室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根据省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方案强调,要通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校党委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的建设引领学校改革发展;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落实高校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机制,积极支持校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提供更好的监督执纪执法环境和条件保障,切实维护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加强对纪委委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的配备和履职监督,把其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作为干部履职尽责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