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完善督查督办工作办法

发布者:湖北科技学院发布时间:2021-08-22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完成,现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对《湖北科技学院重要决定和重要工作督查督办规定》进行修订。

办法指出,督查督办基本原则是:(一)突出重点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着重就学校建设、稳定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督查督办。(二)务求落实的原则。狠抓工作落实,注重工作实效,促使学校重要决策、部署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检查和报告有关落实情况,既总结经验和成绩,又反映问题和不足;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克服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等不良现象。(四)讲求实效的原则。对需督查督办落实事项要及时立项,及时通知,及时催办,及时报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办法指出,学校办公室代表学校履行督查督办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学校整合督查督办力量,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创新督查督办工作方法,强化督查督办保障,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各分管校领导齐抓共管,学校办公室牵头抓总,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跟进,各二级单位积极参与的大督查督办工作格局。

办法指出,督查督办工作范围是:(一)上级重要文件、会议要求办理的事项,上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需督查督办事项;(二)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以及学校其它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三)学校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四)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五)学校统一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六)校内外单位、群众、教职员工、学生来信来电来访等有关事项;(七)二级单位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八)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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