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委对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基层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落实校内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精神,结合《关于印发〈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学校党委决定开展第一轮巡察工作。
方案指出,第一轮巡察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2月10日,巡察对象是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基建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方案强调,巡察主要内容包括:1.听取被巡察单位党委(党总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2.督查被巡察单位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情况,领导班子和成员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情况,对教职工教育管理和立德树人情况;3.督查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4.督查被巡察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含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旅游、会务开展、项目收费、婚丧喜庆处理情况等,查阅被巡察单位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制度(含议事决策制度、政务公开情况);5.督查被巡察单位纠治重表态、调门高而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查纠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现象,严肃对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及坚决纠正侵害师生利益行为等方面的情况。听取被巡察单位教职工关于领导班子和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等方面的意见和反映;6.督查被巡察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国法学习开展情况及落实情况,查阅支部活动记录本及纪检委员工作记录本,抽查部分党员学习及组织生活记录;7.督查被巡察单位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部门职能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情况;8.了解被巡察单位纪检委员开展工作的情况与困难,听取对学校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方案要求,巡察工作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不要求被巡察单位提供繁多的材料,主要不是看材料,而看工作实效,要深入师生进行走访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巡促改。不面面俱到,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有侧重的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暂不能完全到位的,则持续整改。要坚持严字当头,树立权威。不回避和容忍问题,发现问题要刨根问底,明确责任人。对被巡察单位提供的材料,要严格核实。被巡察单位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追究责任,直至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