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四史”学习教育成果,根据《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湖科党发〔2021〕11号)工作安排,现将开展我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校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立足本职岗位为师生群众服务,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从最困难的师生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师生的烦心事,大力提升为师生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为师生群众服务的实践中锤炼党性修养、砥砺政治品格、淬炼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交流合作及综合改革等内容,紧密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统一、大转变、大落实”活动(以下简称为“六大”活动),把完成和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学科科研、管理评价等方面综合改革任务、落实学校部署的年度全局性和标志性工作以及惠民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贯彻学习教育的全过程,激励全校师生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交出优异答卷。
二、活动安排
(一)启动准备阶段(4月底前)。学校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六大”活动调研、“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等,创新运用好一线工作法、组团式联系走访、分块包干等方式,深入一线,与师生群众面对面,广泛听取意见、了解需求。对调研中师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建议,副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填报湖北科技学院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附件1),请于5月21日(星期五)下班前报至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
邮箱:HKDJ2020@163.com。支部层面指导普通党员参照执行。
(二)推动实施阶段(4月-12月)。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带头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每位校领导至少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个困难问题。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以中层副职以上党员干部为主,积极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参与,建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和党员志愿服务队。谋划实事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本单位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差距,将为师生群众办实事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加大民生领域的志愿服务内容供给,将办实事活动与党员干部联系学生“一对一”帮扶相结合,与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相结合,深入学生寝室、社区等基层一线走访调研,摸清师生群众需求和问题;与开展走访慰问办好实事相结合,走访慰问困难群体,老党员、老干部及先进模范;聚焦重点推动工作,助力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学生党员开展办实事可以与劳动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开展。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2月)。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季度报制度(附件2)。各二级党组织要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二级党组织将《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分别报送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并督促指导所属支部及党员把“当下办实事”和“常态化办实事”相结合,建立工作任务销号制度,分级分类推进,压紧压实责任,注重严督实导,确保办实事活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12月)。各二级党组织认真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深化运用实践活动成果,巩固提升为师生群众办实事效果,结合“六大”活动调研成果形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将办实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负责统筹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细化实化工作方案,严格清单管理,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一体推进,确保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将会同督导组,采取巡回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二级党组织开展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督导。
(三)务求取得实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在实事求是,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责任到人,确保抓实见效。要进一步注重群众评价,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评判,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办实事活动成效。
(四)做好总结上报。各二级党组织要实时梳理有关任务进展,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问题不足,按照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持续更新相关任务清单进展情况并定期按要求进行报送,及时反映实践活动动态,按时提交工作总结和问题整改报告。
(联系人:王乔; 联系电话:15872846675)
附件1:湖北科技学院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xls
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进展情况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8日